2月10日—11日,全国财产行为税工作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会议总结了近年来税务系统财产行为税工作成效,研究分析了新形势新任务,明确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产行为税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对下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赵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国财产行为税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扛牢责任抓党建,攻坚克难推改革,多措并举严管理,持续改进优服务,系统集成强支撑,推动财产行为税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财产行为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切实推动财产行为税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的要求部署,进一步树牢政治机关意识,落实垂直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有效落实新出台的财产行为税优惠政策;高水平推进改革立法,扎实做好水资源费改税工作,逐步完善绿色税制体系;深入推进“强基工程”,抓实日常税源管理,抓准重点风险管理,抓好顽瘴痼疾治理,全面夯实征管基础,切实提升财产行为税治理效能。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有关同志,税务总局有关司局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和财产行为税处、资源环境税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